根据《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资府发〔2023〕4号)要求,当前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因单位(公司)搬迁、更换经营地、没有开展实际经营、联系电话变更等原因,部分普查对象尚未进行清查登记。为确保普查对象应登尽登、不重不漏,请未进行清查登记的普查对象,务必于2023年10月25日前主动进行补充登记。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登记对象:全市行政区域内尚未进行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登记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以及从事微商、电商、网络直播、外卖、代驾、民宿等网络经济的个体经营户。
二、补充登记方式:2023年10月25日前,可在工作时间主动到经营地所在的乡镇(街道)、社区(村)进行单位清查登记(有证照的携带营业执照等资料),或与县(区)经普办联系登记事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积极配合单位清查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四、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编造、修改普查数据,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五、清查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市、县(区)普查机构举报。
资阳市经普办: 028—26110252
雁江区经普办: 028—26515011
安岳县经普办: 028—24522366
乐至县经普办: 028—23322162
高新区经普办: 028—26010173
临空经济区经普办:028—26080151
资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