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安岳县法院和重庆市潼南区法院、大足区法院、荣昌区法院、江津区法院,在安岳县共同签署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凝聚司法合力,建立健全常态化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体系,共筑长江支流流域、川渝毗邻地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
根据签署的《长江支流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川渝毗邻地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司法协作协议》,5家法院将秉持协同高效、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原则,搭建涵盖环境资源审判执行跨区域协助机制、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审判信息共享机制、野生动植物保护多元合作制度、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等7个方面的司法协作运行机制,推动形成司法资源共享、难点问题共解、经验特色共创的协作格局,不断拓展司法合作保护生态环境的广度和深度,织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推动川渝两地法院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
5家法院共同承诺: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修复性、协同性、预防性的改革,打造具有“双圈”地域特色的环资审判品牌;不断推动司法实践与环境保护深度融合,把“两山”理念传承导入环资审判中,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绿色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彭琪 全媒体记者 胡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