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涛镇、狮子山街道,各分局、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所属公司:
《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促进园区提质增效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已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促进园区提质增效若干政策措施(试 行)
为全面推动资阳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助力园区企业提质增效、做大做强,根据国、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鼓励企业升规入统。对首次升规入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升规入统的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统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统的个体工商户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个体工商户及产业活动单位,转为法人单位后在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达到规模(限额)标准并入统的,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企业增产增效。对当年产值达到1亿元、3亿元、6亿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当年营业收入达到0.5亿元、1亿元、2亿元以上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对当年销售额达到0.5亿元、1亿元、2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对当年零售额达到0.3亿元、0.6亿元、1.2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对当年零售额达到0.05亿元、0.1亿元、0.2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对当年产值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
对年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对当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对年零售额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对年零售额首次突破0.4亿元、0.8亿元、1.5亿元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对年产值首次突破15亿元、30亿元、50亿元以上的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企业扩产提能。对在我区备案且符合园区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的企业投资项目,本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0.5亿元、1亿元、3亿元及以上的,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且设备投资占比达50%以上的工业技改项目,按项目竣工验收核定的设备投资额2%给予专项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鼓励企业财税贡献。对税收在高新区,且区级年度财政贡献额度达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入统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40万元、100万元。企业在享受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期内,不重复享受本项政策。
五、鼓励企业品牌创优。对当年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国家级品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四川质量奖、四川省老字号等省级品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纳入四川省名优产品目录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鼓励企业改制上市。对公司改制验收完成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股改完成并在我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公司改制和股改不重复计算,先公司改制再完成股改享受差额补助。企业正式启动新三板挂牌程序,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挂牌成功后另行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企业上市辅导验收合格、发行上市申请被证监会正式受理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经证监会核准(备案)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在上述补贴的基础上,对全区第一家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第一家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其他。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本政策措施支持对象为工商注册登记地址或经营地址、管理服务关系、税收关系均在资阳高新区,且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以及其他有5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发生重大失信行为、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等责任事故的企业不在本政策措施支持范围。本政策措施不影响国、省、市相关政策申报。本政策措施解释权归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