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公布一批“2021网剑行动”典型案例,乐至县某药房未备案却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案入选其中。
据调查,乐至县某药房在美团平台上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事先并未按规定在当地监管部门备案,经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整改而未整改的情况下,仍继续在美团平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乐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资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推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与传统监管方式相结合,积极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新格局,全面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