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公布了资阳市全年全时段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区域。
具体区域如下:
(一)雁江区:资溪街道、三贤街道、莲花街道、宝莲街道,南津镇全域。丰裕镇除高洞景区和原碑记镇范围外;迎接镇除杨柳河村场镇外;宝台镇除清水河场镇外,全域。保和镇板永路以西;祥符镇万罗路以东。
(二)高新区:全域(狮子山街道、松涛镇)。
(三)临空经济区:全域(临江镇、雁江镇、雁江镇托管的天鹅山村、排桶村)。
(四)安岳县:岳城街道、石桥街道、岳阳镇、鸳大镇、思贤镇、永顺镇、文化镇全域。
(五)乐至县:天池街道:西郊社区、北郊社区、仙鹤观社区、瓦窑沟社区、红星社区、棉花湾社区、石板垭社区、徐家桥社区、新观音社区、可印堂村、香炉沟村、黄岭铺村、刘痣垭村、黄花园村、宝鼎村;南塔街道:东街社区、南街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曙光社区、东郊社区、南郊社区、文庙沟社区、池南社区、新南社区、幸福社区、三里社区、南山社区、雷音村、观音岩村、大石包村、接龙村;童家镇:玉龙村、天福村。
(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